彭州市国经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公开招聘城乡社区工作者和党建指导员公告
为扎实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补足彭州市基层工作力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城乡社区工作者和3名党建指导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
城乡社区工作者11名,党建指导员3名(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热爱村(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4.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若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学历可放宽至大专,详见附件1);
5.原则上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截止公告发布当日);
6.报考党建指导员的需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二)基本职责
1.城乡社区工作者基本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2)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和村(居)民会议的决议;
(3)熟知掌握社情民意,依法开展村(居)民自治、民主协商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4)通过“微网实格”治理体系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
(5)推动城乡社区发展,探索发展社区社会企业和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6)按照村(社区)职责清单,协助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相关事务。
2.党建指导员基本职责
(1)积极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和省、成都市、彭州市重大决策部署;
(2)负责指导建立党组织和群团组织,开展党建工作;
(3)指导围绕生产经营执业开展党建活动,帮助协调解决发展困难问题,引导和监督“两新”组织合法经营等;
(4)完成市委“两新”工委及有关部门安排的其他党建工作。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因个人责任被单位解聘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伪造证件、提供虚假信息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26年4月29日至2026年5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彭州市人力资源产业园5楼506。(彭州市天府中路259号)
3.咨询电话:曾老师:028-60986866
报考者须在报名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等证书,在现场报名时,须用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按照公告中招聘岗位的要求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近期1寸彩色红底证件照片1张;④学信网学历证明;⑤填写完整的登记表(详见附件2);⑥以专科学历报考的考生需提供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6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考生需提前30分钟进场,开考后迟到30分钟后的考生,将取消考试资格)。
2.笔试地点:彭州市内,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4.笔试时须携带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黑色签字笔。考生有缺考、违纪或成绩为零分、成绩无效等情形,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笔试开考比例需达到1:3,若未达1:3开考比例,则缩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岗位招聘。
(三)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彭州市人才网(www.pzgjrcw.com)公布。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彭州市内,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1:3的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5.面试前因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面试当天因考生自动放弃导致的缺额,不开展递补。
(五)公布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50%。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若总成绩一样,以面试成绩排名高低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2.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彭州市人才网(www.pzgjrcw.com)公布。
(六)体检
体检由彭州市国经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组织通过面试的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等有关安排另行通知。体检标准与项目参照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自行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者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彭州市国经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对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四、聘用及报到
(一)通过招考并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在彭州市人才网(www.pzgjrcw.com)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向彭州市国经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反映问题,且提供相关线索,保持联络方式畅通。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有关单位报到,报到后由有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分配到相关用人单位。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或报到时尚未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职位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城乡社区工作者岗位应聘人员一经录用,由相关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党建指导员岗位应聘人员录用后与彭州市国经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用工单位。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彭州市国经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代为解释。
附件:1.城乡社区工作者和党建指导员岗位需求表
2.报考人员信息登记表
(附件请扫描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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